标准规定了黄山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步骤、生态产品功能量核算方法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设置了生态物质产品、生态调节服务和生态文化旅游服务3个一级指标,以及农林牧渔产品、水源产品、生态能源、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空气净化、水质净化、固碳、释氧、气候调节旅游服务、康养服务和负氧离子等17个二级指标。
该标准的实施将解决生态产品价值评价可量化的问题,为构建跨区域的生态保护体系提供参考和依据,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基础支撑,对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该标准鉴于合理性、可实现原则确定核算范围,在技术规范中将优质水源作为生态物质产品之一,突出把康养服务价值纳入核算范围,具有黄山市地方特色。同时,编制《黄山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可以解决生态产品价值评价可量化的问题,对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基础支撑,为构建跨区域的生态保护体系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