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制定《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指南》
转载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围绕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指南》,是国内首个明确提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方法体系、指明核算结果应用于市场化项目的地方标准,适用于辅助地方政府决策项目实施

关于印发《海南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转载自: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各市、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根据《海南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为探索建立具有海南特色、贴近海南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规范和指导我省GEP核算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海南省生态产品总值(GEP

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DB11/T 2059-2022)
转载自: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7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我市发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DB11/T 2059-2022),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工作程序、核算指标体系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的通知
转载自: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的通知 鲁环字〔2022〕182 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
转载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盐城市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程
转载自:盐城市人民政府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发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程》共计1个地方标准(见附件),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报批文本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公示期30日)。如有任何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意

南京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转载自: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南京市高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计量大学、南京大学、绍兴市上虞区标准化研究院、中科院南京地理湖泊研究所。本文件规定了生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程》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转载自: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程》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DB52T 1608-2021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福建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试行)
本技术指南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指南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 本技术指南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归口。 本技术指南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黄山市地方标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DB3410/T 12-2021》
标准规定了黄山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核算步骤、生态产品功能量核算方法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设置了生态物质产品、生态调节服务和生态文化旅游服务3个一级指标,以及农林牧渔产品、水源产品、生态能源、水源涵养、土壤保持、洪水调蓄、空气净化、水

江西省地方标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DB36/T 1402—2021》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统计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抚州市

《厦门市生态系统生产价值统计核算技术导则》(2020)
为贯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福建省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方案》《福建省推进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工作方案》 有关要求,筑牢生态文明改革成果,编制本导则。本导则于 2018 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对生态

《深圳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DB4403/T 141—2021)
为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对“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的重要指示,促进深圳城市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支撑深圳生态

浙江省丽水市地方标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DB3311/T 139—2020)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丽水)两山学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浙江省方大标准信息有限公司、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水市质量协会。本标准起草人:

浙江省标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域生态系统》(DB33/T 2274—2020)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